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昨天上午,市一中院召開“親屬間犯罪案件審理情況”新聞通報會,對該院近年來審理親屬間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進行介紹。
  市一中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孫慶宏介紹說,近幾年,該院受理的親屬間犯罪案件出現了由偶發向常見轉變的趨勢,年均受理量在10件以上。
  市一中院抽取近三年審理的16件重罪刑事案件進行調研,其中包括“大興李磊滅門案”。從案件發生原因看,該類案件可大致分為家庭暴力型、情感糾紛型、精神疾病型、經濟糾紛型四種類型。其中,家暴引發的至親血案比例更高,在20%以上。
  市一中院調研認為,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因長期對被害人有毆打等行為,手段、力度等難以控制,最終導致某次施暴致人死亡;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在心理上容易產生壓抑和報複情緒,當被施暴時,這些平日的受害人出於反抗和報複心理變成了加害人。
  在“親屬間犯罪”的案件中,往往被告人或被害人本身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或精神疾病。3件案件的被告人存在較為明顯的性格缺陷,3件案件的被告人經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,患有精神疾病。此外,在市一中院調取的16件典型案件中,12件案件的被告人為男性,女性僅為4人。
  從犯罪類型及犯罪後表現來看,夫妻間矛盾引發犯罪的案件居多,有9件,多因夫妻情感產生變故而引發,也有的因痛恨配偶不忠,矛盾激化,最終引發命案。占案件比重約為56%。  (原標題:親屬間犯罪重刑案由偶發向常見轉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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